首页 > 产业动态 > 版权
 
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举办“网络着作权保护的前沿问题”研讨会
2013-03-04 14:57:00      来源:中国传媒大学

  2012年12月15日上午,“网络着作权保护的前沿问题”研讨会在北京广播大厦酒店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主办,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各大高校及科研机构,国家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北京和上海两地各级法院,优酷、百度、腾讯、央视网等互联网业界,以及《电子知识产权》《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国广播》《法制晚报》等传媒界的二十多位专家学者和资深实务人士围绕多终端侵权的法律责任认定以及网络侵犯着作权的过错认定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研讨会由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律系刘文杰副教授主持,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院长高慧燃致开幕辞,希望在各方的对话和讨论下,能推动该领域的学术研究和法律实践,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2012年12月15日上午,“网络着作权保护的前沿问题”研讨会在北京广播大厦酒店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主办,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各大高校及科研机构,国家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北京和上海两地各级法院,优酷、百度、腾讯、央视网等互联网业界,以及《电子知识产权》《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国广播》《法制晚报》等传媒界的二十多位专家学者和资深实务人士围绕多终端侵权的法律责任认定以及网络侵犯着作权的过错认定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研讨会由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律系刘文杰副教授主持,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院长高慧燃致开幕辞,希望在各方的对话和讨论下,能推动该领域的学术研究和法律实践,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会议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单元以“多终端侵权的法律责任认定”为主题,由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曲三强教授主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石必胜法官分析了法院认定网络服务侵害知识产权的基本思路,强调应当区分内容服务和技术服务,就技术服务应区分服务提供者的明知和应知,判断其过错时应从知道涉案信息存在和知道涉案信息侵权两方面入手,并遵循利益平衡和合理预防原则。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续俊旗主任阐述了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的版权问题,重点介绍了四类平台的区分,即终端厂商主导平台、互联网服务商主导平台、第三方主导平台和运营商主导平台,分析了这四类平台在知识产权审核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他指出,国内的互联网企业大却不强,因此在执法和司法上还是应当给平台服务者相对宽松的空间,同时应用平台服务商也应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的预警机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葛红审判长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三庭陈惠珍庭长结合司法实践介绍了多终端侵权的司法审判实务,重点介绍了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的认定标准及举证问题。优酷土豆集团法务主管吕长军对影视客户端深层链接的技术模式作了分析,认为该模式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属于不当得利。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德良教授,国家广电总局政策法规司行政复议处鲍金虎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冯珏,《中国广播》杂志主编刘奕帆从技术实现方式和经营模式对于多终端侵权责任认定的影响,技术和法律的关系等角度作了评议。

  会议第二单元围绕网络侵犯着作权的过错认定进行讨论,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张今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薛军副教授认为着作权侵权过错认定可以考虑运用传统民法的侵权过错认定体系模式来解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芮松艳审判长认为,对于网络新技术,司法审判中应当区分技术本身的侵权和对技术使用的行为,再区分该使用行为属于内容提供行为还是服务提供行为,分别适用直接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认定规则。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胡震远副庭长指出,网络环境中有些请求权并不涉及过错的问题,需要区分间接侵权和直接侵权,间接侵权考虑过错时应以具体知情为原则。百度公司政策研究部经理苏静分析了UGC、网络交易平台、应用平台、云存储的产业特征和过错认定标准。央视网法务总监杨海萍女士则结合业界实践谈了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看法。《电子知识产权》主编助理左玉茹女士和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律系刘文杰副教授针对着作权领域的立法和司法的关系、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的二元区分模式、网络运营商业模式与过错认定等问题进行了评议。

  最后,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助理、法律系副主任郑宁博士作了会议总结,充分肯定了本次研讨会取得的丰硕成果,向与会嘉宾表示感谢。

 
  

  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我国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本次会议对于网络着作权的前沿问题,不仅有深入的学理分析,同时,也有学界、政府官员、司法机关、互联网企业、媒体代表的充分交流,对于推动网络着作权法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具有积极价值。

北大法律信息网 法大民商经济法律网 北大知识产权学院 中国民商法律网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浙江工业大学奉化智慧经济研究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Copyright 2011-2015 浙江工业大学奉化智慧经济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62304259
技术支持:浙江工业大学奉化智慧经济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信息管理中心